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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清煜房屋中介拒绝退还中介费的问题

来源: 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来信人:市民
  诉求时间:2025年6月8日
  诉求内容:群众来电反映6月8日通过58同城“李清煜房屋中介”租房(地址:凤凰街办荣府小区),缴纳房租及中介费一共2655元,日前往出租房查看发现房内潮湿有异味,且有蚂蚁及小飞虫,向房东反映愿意退还1980元房租,但中介公司拒绝退还中介费675元中介费。
  答复时间:2025年6月9日
  答复内容:经调解,此中介公司已将中介费退还给当事人。工单办理总耗时4小时36分钟,回访问题已解决且满意。
  答复单位: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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