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关于车辆在小区内被擦碰赔偿纠纷的问题

来源: 鄂城区凤凰街办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来信人:市民
  诉求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诉求内容:本人是凤凰街办新康花园小区X栋X室业主,近日将车辆(鄂***5V)停放在小区内被其他车辆擦碰受损,向物业反映称该处的监控已损坏无法核查,对物业回复不认可,拨打110被告知没有监控无法处理,认为监控损坏未及时修复导致无法调取,需要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
  答复时间:2024年11月21日
  答复内容:网格员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并约定好时间,与物业,投诉人见面调解成功。
  答复单位:鄂城区凤凰街办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