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防范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鄂城最新火警预警发布

信息来源: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日期:2022-10-25
每周消情
  10月13日至10月20日,鄂城区共接警出动44起,其中火灾扑救10起(居民住宅发生火灾2起,占火灾总数的20%;室外草地发生火灾2起,占比20%;商业场所发生火灾1起,占比10%;垃圾及废弃物火灾5起,占比50%),抢险救援24起,社会救助9起,其他1起。
   
典型火灾
  2022年10月6日3时47分,湖北省仙桃市张沟镇一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火灾造成3人死亡。
  2022年10月14日0时16分,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边阳镇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火灾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022年10月17日17时39分左右,鄂州市鄂城区东塔路金浪小区旁自建房发生火灾,经初步调查,该起火灾为电磁炉起火,起火原因系电路老化引起电气故障。
    
火灾风险预警
  经营性自建房有哪些安全隐患?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村(居)民自建房日益增多,然而许多人的安全意识不足,导致自建房被用作其他用途,尤其是一些“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自建房是典型的集生活、经营、仓储,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大,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
  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自建房是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自己组织施工和建造的房屋建筑。其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址,由于监管力度弱,自建者建筑知识和安全意识薄弱,导致安全隐患众多,事故频发。
  建筑规划隐患:布局规划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规范,尤其注意用电、用火、用水安全,房屋下沉等问题,而不是过多在意风水、美观和预算。
  建筑施工隐患:不要选择没有相应施工资质的队伍进行房屋施工,这类队伍缺少专业技术知识和施工安全知识,不仅建筑质量无法保证还容易出现施工事故。
  建筑材料隐患:不要因为价格问题而选择“三无”的建筑材料或在建筑时偷工减料,这些都会为房屋埋下许多安全隐患,增加坍塌和火灾等事故的几率。
  建筑验收隐患:自建房不在政府规划中,没有专门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导致隐藏的质量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和修改,从而诱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消防配置隐患:自建房拥有者往往会忽视消防设施配备,导致很多自建房没有消防安全通道,没有相应的消防器材等等,一旦发生火灾,安全无法保证。
 
  经营性自建房有哪些消防隐患?
  ①多数是违法建筑,设计不规范,结构不合理
  很多“三合一”建筑根本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有关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从头到脚就是违法的产物。建筑耐火等级低,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还有的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
  ②产权不明,责任不清
  很多“三合一”建筑都存在多家使用、多家法人的现象,这势必造成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现在各使用单位各行其是,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
 
  ③业主管理水平低,忽视消防安全
  业主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同时,从业人员也未经消防培训教育,消防意识缺乏,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成功逃生自救。
 
  我们又如何进行安全措施?
  ①严格控制使用性质
  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 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
  ②防火分隔措施
  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
  ③逃生疏散措施
  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④火源控制措施
  “三合一”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
  ⑤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建筑物的吊顶、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釆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釆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消防车的通行乙级灭火救援行动。
  ⑥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在疏散走道、住宿部分、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