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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6-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城区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总体目标,坚持以系统思维筑牢安全基础,以实战要求提升应急能力,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105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120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提高重视程度,强化组织引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主体,指定专人全权负责信息的收集、审核与发布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核实确认,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2.抓实保密审查,完善监督检查健全并优化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与权责边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实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动态公开,确保所有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均能及时对外发布。

(四)平台建设

更新发布了鄂城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重新编排了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

1.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限责任2025年鄂城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清晰划定各环节工作职责,同步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限。

2.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采用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结合个人自学的模式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鄂城区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目录体系不够完善,部分领域公开类目设置存在空白、归类不够清晰的问题;主动公开范畴的信息存在发布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的现象,部分重点工作进展、民生服务事项等内容未纳入公开范围;部分信息未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对外公开,存在滞后发布的情况,影响公众及时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学习培训,提升专业素养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通过专题授课、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知。定期开展业务能力测试,以考促学,持续提升工作人员在信息筛选、审核、发布等环节的专业能力。

2.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公开要求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将各项要求嵌入公文办理、会议组织全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公开责任主体。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确保目录全覆盖、无遗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定期督查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应急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策解读专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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