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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量化指标、细化任务、强化监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条,无依申请公开件。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共106条。全年立案36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件,罚款102.0239万元。办理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通过新闻发布会、一图读懂、领导解读等方式发布本级政策解读4条。

  二是管理公开。本年度,印发规0个规范性文件。办理排污许可核发100件。对建设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全过程公开。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3年公开1起政府采购及实施情况。

  三是服务公开。公开权责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放管服”进一步优化和简化办理规则和流程。深入推进审批事项电子证照应用,推进“一网通办”公共数据归集和共享,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服务事项办理更高效、更便捷。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度未收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发布质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严格把关重点内容的规范性表述,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切实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四)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鄂城分局主要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并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双微矩阵提供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

  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公开任务,发布2023年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等,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体系,对未按照整改清单落实整改任务的予以扣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存在规范性文件发布流程尚需优化、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策文件管理力度,从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正文发布、解读回应、文件清理五个环节全闭环式公开,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拓宽网上意见征集渠道,运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开展重大决策预公开,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开展专家、企业交流座谈,听取专业意见,提高意见征集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切实保障政策宣贯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全年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3件(其中主办0件、会办3件),其中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会议代表建议1件、政协鄂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2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濠塘西巷环艺花园;邮政编码:436000;联系电话027-6085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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