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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鄂城区委宣传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城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3日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鄂城区委宣传部综合各项数据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始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共鄂城区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着力打造涵盖“一中心、多平台”的“春满鄂城”新媒体传播矩阵,构建“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传播模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的权威、规范、有效、及时发布,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政府集中采购、出版物零售单位及电影放映单位相关审批等方面,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条。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健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受理范围、程序、办理、反馈等事项。2021年度,区委宣传部未收到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0年度,区委宣传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公开发布信息,均由发布者初审,经部分管领导进行复核,再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不泄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部长丁元中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及审批制度,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为做好我部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筑牢坚强保障。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方面有待加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等、拖”的现象,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平台运用不充分,在“鄂城融媒”公众号等媒体矩阵上发布的工作动态较多,公开的政府信息较少,未用好用足公开平台。2022年,我部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及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的改进工作、服务群众。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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