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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城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和便民”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继续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鄂城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20余条。其中,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行政复议1起,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碧石渡镇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1·1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区应急局对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湖北林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我局行政处罚提出异议,并向鄂城区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我局知悉行政复议事项后,经局党委研究安排,以行政复议答复人的形式,积极向鄂城区行政复议机关送达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符合法定程序。目前,湖北林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我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暂未裁定裁决。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对2021鄂城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等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积极参加鄂城区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股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待加强。二是机构改革后,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目录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结合近几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通过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的反映相关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信息的需求。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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