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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4-30

   一、总体情况

   自2019年4月成立以来,我局在鄂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其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提高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透明度、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利用鄂城区政府门户网站、12315平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回应关切,依法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69

364

84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 -

91

91

行政强制

- - -

8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1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1

1

0

1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进一步健全工作考核考评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融入日场业务工作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该公开、能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发放通知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广大社会群众了解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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