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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恩泽后人!鄂城区发布重要倡议!

信息来源:鄂城区文明办、鄂城区爱卫办 日期:2024-03-24
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的倡议书
 
广大居(村)民朋友们:
  日暖清风,翠柏凝春,又到一年清明时。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是时代发展进步、社会文明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传承优良家风、崇德向善的时代风尚。在这缅怀先贤、祭奠逝者、慎终追远的时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树立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现代殡葬祭扫新风尚,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向全区广大居(村)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提倡错峰祭扫、鲜花祭扫、网上祭扫、委托祭扫等方式,祭奠先人、缅怀英烈、感念先辈。严禁买卖塑料花、绢花等不可降解的祭祀用品,不在市区、城乡大街小巷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树林、绿化带、草坪、水源地等处焚烧纸钱、抛撒冥币,共同营造绿色低碳的祭扫环境。
  二、树立厚养薄葬理念。“祭而丰不如养之厚”,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逝去时,丧事从俭、文明祭奠。提倡以践行孝道方式缅怀故人,将纪念逝者与传承良好家教家风结合起来,使清明节、公祭日等成为传递亲情、弘扬美德的重要节日。
  三、争做文明殡葬模范。全区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文明殡葬规定,坚持移风易俗,摒弃殡葬陋习。推动文明丧葬新礼仪,严禁大操大办,公共场所严禁做佛事开道场,禁止抬棺游丧、吹拉弹唱、从事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禁鞭区坚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坚持守法诚信经营。丧葬用品要明码标价,不得非法经营。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捆绑收费,不得强制消费。严禁未经批准租赁冷藏棺(柜)、水晶(玻璃)棺等。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的墓碑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买卖、自制超标准棺木等。
  五、筑牢祭扫安全底线。严格遵守防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祭祀品,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在殡仪馆、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祭扫要听从指挥,严格遵守交通、消防等规定,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文明殡葬利在当代,福泽后世。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告别陋习的先行者,以文明缅怀的实际行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美好鄂城建设。
 
 
鄂城区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鄂城区爱国卫生运动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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