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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考察公告

日期:2023-10-19

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工作已完成,按《招聘公告》规定,即将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2日上午07:30;

(二)体检地点:鄂州市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可乘坐3路、6路、36路公交车到美年体检中心下车即可)。

三、注意事项

(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请自备现金600元,含涉毒筛查费用),体检时由体检机构直接收取。

(二)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空腹,少或不饮水,在做完采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四)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六)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四、体检要求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体检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四)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其他事项

考生体检合格自动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鄂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对象名单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城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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