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应于7月8日起登录鄂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浏览“鄂城区我要上学”专题,知晓招生政策、流程、操作及相关事项,下载“鄂汇办”,完成注册,做好报名准备工作;应于7月20日9:00至7月31日23:59期间登陆“鄂汇办”APP,选择鄂州市、鄂城区,在首页中浏览到教育专区,选择“我要上学”模块,打开招生平台,按照招生审核分类(批)说明和招生操作指南,提供相关真实材料,为学生选报住房片区内1所学校并真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7月31日24:00平台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提交报名信息,或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后果自负。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不得跨片为学生择校,否则,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四、学生录取后,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应持《入学通知书》和《湖北省鄂州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七年级学生),带学生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学校核查信息无误后,为学生登记注册报名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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