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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 “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2-01-05
     根据工作需要,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5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毕业证取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加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进行折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照片清晰)。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至8,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29办公室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原鄂州市房产大厦)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1月12上午8:30—下午17:30。

4)准考证发放地点: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329办公室。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时均需提供。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等。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与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四)面试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都必须参加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于面试技能测试前3天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依综合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1、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2)考察主要采取面谈、查阅档案、核查个人社会信用、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提出明确合格或不合格意见。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在1个月有效期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分配到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综合履行房产登记、颁证、调查等职责。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工作每满一年的增加40元工龄工资。经考核合格的可发放一次性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3500元/年。对被纳入工会会员的,可享受1000元/年工会福利。

六、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及健康码验证,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在隔离候考室等候;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招聘公示公告及相关信息请关注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咨询及举报电话。0711--5900296

 

附件: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月5

 

 

 

 

 

 

 

附件:

鄂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以钱养事”

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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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报名时与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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