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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城区委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日期:2022-05-31
 

中共鄂城区委

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

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城发〔2022〕6号

 

各镇党委,花湖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

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鄂发〔2022〕7号)和《中共鄂州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发〔2022〕10号)精神,根据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的具体安排,是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的有力抓手。全区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投身实践活动,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强化宗旨意识,践行初心使命,改进工作作风,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加快建成现代化美好鄂城凝聚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找准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不以干部主观臆断代替群众意愿,不以部门常规工作代替群众呼声,坚持群众点单、干部送菜,畅通诉求反馈及办理渠道,点对点、面对面了解民意、化解矛盾。 

  坚持基层工作导向。把深入基层作为党员干部的本职,常下基层、真下基层,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发现、成效在一线检验、作风在一线转变。

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层级、资源调配能力以及各单位分管联系的工作,聚焦服务对象需求,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举措,一对一解决问题,实打实办好小事实事。

  坚持营造良好环境。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党员干部下基层

  要把下基层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点,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服务对象、生产一线和基层单位,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

  1.扎实开展学习讨论。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大讲堂、支部主题党日等平台载体,围绕省、市、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不断激发全区党员干部“想干事”的动力,增强“会干事”的本领,提升“干成事”的效能。(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2.服务基层联系点。落实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企业等“六个一”工作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服务领域,着力解决1件以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3.健全“双报到”制度。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共建家园”行动,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认领、双评价、双报告”和“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切实帮助社区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在职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参加5次且不少于20小时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深入群众察民情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推进“大调研、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区领导要开展蹲点式、沉浸式调研,全面了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社会风险隐患等。广大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深入群众,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把群众面临的迫切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新鲜热乎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结上来,形成具有建设性、指导性、可操作的调研成果,适时组织评选一批优秀调研报告。(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5.动态管理“三个清单”。区委常委会每月专题研究察民情情况,梳理形成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研究确定服务群众的任务清单,及时总结任务落实的效果清单,问题清单要突出“详实”、任务清单要突出“扎实”、效果清单要突出“真实”,并通过鄂城融媒微信公众号、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清单要动态调整并实行项目化管理、工程化实施。(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三)千方百计解民忧

  要把解民忧作为下基层的关键点,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6.聚焦解决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扎实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风貌提升、“万户电改”、城区二次供水、城乡路网畅通等十大工程,着力解决主城区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教育质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深入实施“十大攻坚任务”,抓好第三方测评结果整改,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满足群众更深层次的生活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权益保障等问题,继续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

  7.聚焦解决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问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纵深推进“五减”、“四办”,深入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三千”活动。以“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为抓手,精心组织“三百行动”,精准实施我区纾困帮扶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健全考评机制,组织评选“金牌店小二”、“金牌服务窗口”、“群众不满意窗口”等,确保利企便民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牵头单位:区发改经信局)

  8.聚焦解决基层单位的服务能力问题。针对当前基层资源有限、力量薄弱、服务效能不足等现实问题,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干部履职能力培训锻炼。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居民社区等基层,做强镇街、做实村(社区)。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重大斗争一线、艰苦复杂地方、吃劲负重岗位墩苗磨练,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本领。(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用情用力暖民心

  要把暖民心作为下基层的落脚点,始终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所思所忧所盼上。

  9.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十项行动”,组建“乡村振兴党建发展联盟”,持续健全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挂钩机制,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创新“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创新完善“五社联动”工作机制。争创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10.突出关爱特殊困难群体。以农村监测户、独居老人、失独家庭、孤儿等八类特殊困难群体生活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献爱心等活动,切实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兜牢民生底线,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城乡居民低保等,落实好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1.宣传宣讲党的政策。依托区委宣讲团、百姓宣讲团、青年宣讲团及各地各部门多样化宣讲队,深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常态化开展分众式、互动式宣传宣讲,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让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地生根。特别是要围绕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增强群众永跟党走、开创美好生活的信心。(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实施步骤

  全区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动员安排,明确责任领导、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会前将方案报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考核组审核。

  (二)全面开展阶段(2022年6月)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节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组织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每月梳理研究本地本单位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确保取得一批实实在在的、群众有获得感的成果。

  (三)持续深化阶段(2022年7月至10月)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成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一批难点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挖掘实践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实践活动进行总结评价,对经验成果全面总结提炼,对短板弱项开展查漏补缺,推动提质增效、建章立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践活动由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区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分类指导、督办落实等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示范带动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统筹协调。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和材料简报、指导考核、宣传报道、作风监督等四个工作组。要注重统筹兼顾,抓好活动开展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下基层和做好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要组织代表委员在融入实践活动中更好履职尽责,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抓好落实。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要把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和各地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委宣传部要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区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纪律监督,强化跟踪问效。

  (三)确保工作实效。要切实转变作风,下基层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把便民惠民搞成扰民,做到帮忙不添乱。要不断巩固拓展实践活动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要强化跟踪督办,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准,开展效果评估,加强情况通报,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基础化,确保活动成效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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