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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一送三免”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3-18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一送三免”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企业开办“2050”标准,落实企业开办“零费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自4月1日起增加赠送印章数量,持续开展企业开办“一送三免”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持续发力,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服务内容

  "一送":在鄂城区申请新开办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免费赠送一套印章(包含企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和法人章共计五枚印章)。

  “三免”:1、免邮寄费;2、免复印费;3、免停车费。

  三、服务方式

  所有辖区内新开办企业均免费赠送五枚印章,由企业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刻章单位接到刻章需求后,在2个小时内将印章送至窗口,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免费邮寄的方式。

  四、服务要求

  各登记注册窗口在综合受理窗口公示印章刻制供应商,由企业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业务外加工,不得通过未刻制公章、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手段而套取刻章费用。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合同。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后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并合格,采购人可与供应商按12个月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价不变。合同执行中,如果出现印章质量、服务态度等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市场主体复印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相关资料时,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免费邮寄。如选择免费邮寄的,窗口人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选择到窗口自取,由委托代理人到窗口自行领取相关证照和公章。

  五、组织保障

  各所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最后一米”。

 

 

鄂州市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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