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05-20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鄂城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实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鄂城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试行)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

  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原则

  坚持稳中求进,促进提质增效。围绕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扎实做好我区“十四五”规划工作,在“稳”的前提下实现

  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城乡一体,构建协同发展。加强城区和乡村一体化发展,依托城镇产业特点、文化内涵和生态资源等优势,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格局,整体提升我区金融工作发展水平。

  坚持供需齐抓,拓宽销售渠道。贯彻供给和需求齐抓的思想,既要销售产品,又要拓宽销售渠道,为供给侧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坚持绿水青山,加强生态环保。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构建美好的城乡环境,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国企主导,推动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资企业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国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混改、重组与合作,集中国资企业的优势力量,国资企业带动民营企业,推动产业与经济发展。

  ——坚持风险管理,进行金融创新。积极构建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完备、科学、规范和运行有效的机制,进行金融创新,努力打造成金融工程升级行动示范点。

  ——坚持人民为主,实现共同富裕。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通过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最终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创新推动,实现产融结合。全面加强金融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推动“东接、南拓、西进、北控、中优”的产业空间发展布局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融深度结合。

  ——坚持倍增计划,推动产业发展。通过资产倍增行动计划,提升我区国资企业信用评级,扩大社会融资规模,推动产业发展,实现我区GDP增速。

  坚持示范先行,加快推广应用。创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的先行示范区,形成可复制的金融工程升级模式,力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4年,围绕倍增国资企业资产规模、提升国资企业信用评级水平、增加股改企业数量、实现上市企业数量零突破、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提高GDP增长率、建立金融工程升级新模式等七大任务,进一步增强全区的金融意识,提高金融工作水平,力争完成各项金融指标,全面实现我区金融工程提升。

  2.具体指标

  (1)国资企业资产规模倍增。2022年实现区国资企业资产规模达50亿元以上,融资规模达20亿元以上;2023年实现区国资企业资产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融资规模达50亿元以上;2024年实现区国资企业资产规模达200亿元以上,融资规模达100亿元以上。

  (2)提升国资企业信用评级水平。2023年我区国资企业信用评级达到AA-水平,2024年达到AA及以上水平。

  (3)增加股改企业数量。2022年新增股改企业5家及以上;2023年新增股改企业6家及以上;2024年新增股改企业8家及以上。

  (4)实现上市企业数量零突破。确定拟上市企业清单,组织上市专题辅导,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区有1家及以上企业上市。

  (5)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2022年以1-2个镇(街道)为试点,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金融工程示范点;2023年全区60%以上镇(街道)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2024年全区10个镇(街道)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

  (6)提高GDP增长率。到2024年实现全区GDP平均增长率达12%及以上。

  (7)探索金融工程升级新模式。建立健全全区金融工程创新体系,树立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及乡村振兴金融创新典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资企业资产倍增行动计划

  1.制定国资企业金融工程升级工作方案。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定区国企金融工程升级的工作方案,由平台化向市场化、向企业化转型的发展,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提高国资企业的资产规模,有效提升区国有资本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加快国资企业资产扩充速度。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村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闲置资产、低效型资产、资源型资产等相关资产,将资产注入到区国资企业,做到应装尽装,做大平台公司资产,增强国资企业的现金流。一是手续完整、处置条件成熟的闲置及经营性资产,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因素,将其划拨至国资企业统一管理,并督促公司加大经营管理力度,提升公司融资造血能力;二是未办理权证、权属不明的闲置及经营性资产,成立确权办证专班,会同业主单位,及时补齐相关资料、进行测量办证,确保后续对资产的处理。三是部门单位闲置的资产,如房屋(门面)、车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设施,通过出租、公开拍卖、调剂使用的方式进行盘活,资产配置原则上能通过调剂解决的,优先进行调剂,防止资产的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

  3.鼓励国资企业与民营企业混改。混改是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增加竞争力和活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治理的有竞争力的治理体系,通过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等方式实现股份制改造,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尽可能形成混合型企业,增强国资企业的现代化治理能力。鼓励国资企业与区内条件成熟的民营企业混改,迅速扩大国资企业资产的规模,形成巨大的融资能力,直接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活力与效率。

  4.促进国资企业与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协同创新。加强区国资企业与镇(街道)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联系,建立联动机制,运用产业引导基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5.强化国资企业融资。规划好专项债和公司债发行任务,提高完成效率,扩大融资规模,创新融资模式,除各种债券发行外,可通过表外融资,如:受托经营、代建等方式,拓宽融资来源。争取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项目。

  6.具体做法。国资企业提供资产清单、拟装资产清单,进行资产划转;探索资源型资产化路径;确定混改公司并进行混改;对接专业评级机构,展开信用评级培训,尽早使区国资企业达到AA水平;对接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召开金融机构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对金融机构的激励政策,加快区国资企业融资步伐;在全区成立多家新的国资企业。

  (二)推动企业股改和上市

  1.确定拟上市企业清单。加快推进辖区企业上市,抓好企业上市早期挖掘和培育工作,壮大上市后备梯队。通过与企业调研、座谈等方式,对符合金种子、银种子、海外上市等标准的企业进行梳理,形成拟上市企业清单。

  2.开展专题辅导。对我区拟上市企业,利用武汉大学团队,通过专题培训会进行辅导,提高企业资本市场意愿,加快推进企业上市。

  3.做好已股改企业后续融资工作。对我区已股改企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组织金融机构为股改的企业量身定制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如股权质押融资、私募可转债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企业,盘活企业股权资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股改企业融资规模。

  4.具体做法。制定调研计划,定期对全区拟上市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对接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上市专题辅导;探索企业境外上市具体路径;指导帮助优质潜力企业,探讨其上市最优方式与最快路径。

  (三)实行主导产业金融工程

  1.明确主导产业。根据我区产业现状,明确主导产业,探索“1+N”管理模式。“1”即为我区龙头企业,“N”即为我区零散的中小微企业,运用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促进产业链的增值和延伸,以金融市场和要素市场推动主导产业资金融通速度,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主导产业资金利用效率,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

  2.加快推进传统主导产业与数字经济的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合作,推动企业上云平台,打通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促进我区主导产业内外双循环。

  3.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加大财政与金融融合度,探索运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区产业发展,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4.加大产业引导基金与外部合作力度。重点引入成长期的投资人或投资机构,利用早期产业基础,提升基金规模,实现基金规范,为实现企业更长期、更有利的发展奠定基础。通过对产业引导基金的联动运作,帮助企业扩大生产和发展规模,实现资产变现、资源盘活,促使企业从中小型变身成为优质大型企业,带动全区产业发展。

  5.推动产业引导基金与担保体系的融合。推动产业引导基金实施融资担保模式,提高引导基金的放大倍数,增强企业的融资供给,降低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解决投资收益与风险不匹配问题。融资担保的具体做法是,投资企业通过公开市场发行证券或者从特定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由引导基金对其融入资金的还本付息予以担保。

  6.具体做法。一是确定我区主导产业;二是积极引入并对接互联网平台公司,打通产业线上销售渠道;三是众筹社会基金,利用基金培育区内企业高质量成长。

  (四)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工程

  1.成立乡村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以1-2个镇(街道)为试点开展乡村振兴金融工程,成立乡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整合村组各类资产,形成有限责任公司,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农业资源闲置和政企不分的问题。探索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解决农村企业融资抵押难题,以金融助推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

  2.实行“国企带村”联动。区国资企业可入股镇(街道)、村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扩大区国资企业资产规模,推动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发展,盘活村组产业。

  3.打通乡村金融“最后一公里”。立足我区农村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乡村各类资源的优势,加快农业、林业、渔业、旅游业、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特色产品。实行“互联网+农业”,引入云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优化农业发展路径。引进田园综合体企业,调动各类金融资源开展乡村金融创新,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通过政府促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再支持乡村产业,推动金融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

  4.具体做法。一是以长港镇和樊口街道作为我区乡村振兴示范点,率先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二是联合区国资企业,探索合作路径;三是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入企业,通过与企业合作,做大做强本地产业,实现双方共赢。

  (五)完善融资担保体系

  1.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着力构建省、市、区三级上下联动、运作高效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坚守准公共定位,坚持降费让利,降低担保服务门槛,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发展主导产业,促进优势企业创新。

  2.推进与银行担保的合作。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银行担保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建立长效对接机制。

  3.积极争取与省级再担保合作。从省内担保公司中,严格筛选资本金充足、规模大、运营时间长、管理水平高、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担保公司加入再担保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团结在一起,省再担保集团通过给体系内的担保公司增信、分散风险,为其在企业和银行间的业务提供服务,使得银行的资金能更高效地到达需要资金的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4.具体做法。一是尽快建立鄂城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二是协调省、市二级担保公司共建担保体系合作方案及相关担保产品;三是与省级再担保公司探索再担保最优方式。

  (六)建立金融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1.建立国资企业金融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区国资企业内部体系,通过信用评级、企业股份制改造、风险管理职能强化等办法,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约束机制。

  2.健全完善征信系统。推进乡村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录入,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镇、信用村评定,组织金融机构依托评价结果开展授信,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3.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强化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健全保障机制,着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良好经济环境、构建联动工作格局、打造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

  4.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风险管理培训制度,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制定道德诚信准则,形成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

  5.具体做法。一是积极探索并建立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定期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加强法律素质教育;三是严防打击非法集资等行为。

  (七)实行金融人才战略

  1.制定金融工程人才培训计划。根据我区金融发展要求,制定特色化金融人才培训计划,加强金融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升。

  2.定期开展金融培训。对接武汉大学等优秀师资资源,定期开展金融与经济知识培训,培养出既懂金融又懂实体经济的专业人才。

  3.加强金融人才培育。锻造一支活力足、素质高、结构优的金融人才队伍,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建立金融专家人才智库,加大金融专家人才团队培育力度;发挥“引进来”的作用,制定辖区金融机构年轻干部到区金融办跟班学习办法,分批次开展为期半年的跟班学习锻炼。同时,释放“走出去”的能量,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辖区金融机构参加不良资产清收工作,锻炼应对具体问题、处置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战能力。

  4.具体做法。对接武汉大学等各地优质金融专业教资资源,制定长期金融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开办一期金融培训班,加大金融人才培育。

  (八)举办金融工程高端论坛

  2022至2024年,每年由区政府牵头,联合武汉大学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长江金融工程研究院等单位举办一期县域金融工程与乡村振兴金融工程高端论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鄂城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金融机构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金融办,由区政府金融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金融工程升级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强化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巩固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工作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二)强化政策支持。区政府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文件,加大对国资企业、新引进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多的金融机构、上市挂牌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引进保险资金等奖励,对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商业银行给予政策倾斜。

  (三)强化考核督导。健全完善主要金融指标考核体系,及时全面统计我区金融运行核心指标,定期开展专题工作会议,对金融运行形势分析及研判。围绕区金融工程升级行动目标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落实。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联系人:张俊豪    联系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