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我区户籍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我区户籍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1.《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渠道: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报。
政策咨询: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1-590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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