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4-04-11
  1、报警程序:

  (1) 报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各校所在镇街派出所。

  (2)报鄂城区教育局(电话:027-60281767),各校所在镇街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 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 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教育局汇报。

  (4) 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 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⑴ 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 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联系人:张俊豪    联系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