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鄂城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2日 |
诉求时间:2024年1月10日
诉求内容:本人是金典怡家小区1栋2单元业主,称该栋电梯频繁故障影响居民出行,且小区共5部电梯均频繁发生故障,对此有异议。
答复时间:2024年1月12日
答复内容:2024年1月11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花湖金典怡家小区在用电梯进行了检查,电话通知投诉人可到场参与检查,投诉人称不在本地,不能来现场。情况如下:1、该小区电梯使用单位是鄂州市欣馨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是湖北铭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该小区使用的5台电梯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下次检验日期至2024年1月)。 2、检查人员现场重点检查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电梯运行安全状况和电梯维保情况。检查人员现场制作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相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称,前段时间电梯是有故障发生,但维保人员接通知后及时进行了维修处理,故障电梯已恢复正常运行。 特此回复。
答复单位:鄂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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