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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4-03-04

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要求,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下同)结合实际,代拟了《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贵单位征求意见,有以下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将抽查工作计划表与《鄂城区“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行比对,是否需要增减抽查事项,并说明原委。

  2、抽查工作计划表中,需填写抽查比例、发起部门信息和联系方式、配合部门信息和联系方式。发起部门需掌握该领域市场主体(监管对象)台账,然后按照总体数量科学合理设计抽查比例。抽查比例可以按百分比设置“X%”,也可直接表述拟抽查的户数“XX家”。

  3、抽查工作计划表中,任务实施时间是否需要调整。根据近年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各项工作目标考核要求,一般工作统计节点为10月底前,请尽量安排抽查任务完成时限在10月底前,方便年度工作统计。

  3、各区直部门负责本单位“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事宜的股室如有变动,请及时将最新人员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并加入QQ群799499077。

  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邮箱反馈鄂城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提出修改理由依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谢莉;联系电话:027-60876139;邮箱:1179520938@qq.com。 

 

  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3月4日

 

 

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持续提升协同监管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鄂城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结合《鄂城区“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强化统筹推进,深化部门综合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将“一业一查”作为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基本监管模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以“一业一查”模式,按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单一部门抽查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要加强对本系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联合抽查任务有序高效实施。各发起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会同参与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工作要求等,确保上下协同、步调一致。各参与配合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积极响应、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本计划已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纳入联合抽查重点检查范围,各相关单位要不断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二、强化风险运用,推进部门精准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提升风险分类结合率,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保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的结合率不低于 80%。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抽查比例不得超过5%,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1次/年;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5%—2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保持1次/年;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21%—6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小于2次/年;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抽查比例范围为61%—100%,同一企业抽查频次根据监管实际需求确定。杜绝以统一比例抽查代替差异化抽查。着力提升抽查问题发现率,强化精准监管,力求问题发现率不低于30%,切实提升“一业一查”抽查的差异性、精准性。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依据行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强化抽查流程,规范抽查结果公示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流程有序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牵头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全覆盖、检查无死角;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抽查比例,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协商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提前做好数据共享,高效开展实地核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联合抽查各参与部门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确保部门联合抽查的部门参与率、任务完成率、事项覆盖率、风险分类结合率、结果公示率、问题处置率均达到100%,问题发现率和部门联合抽查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四、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的抽查计划和内容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报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抽查事项发起部门要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抽查事项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发起部门履行相关职能,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附件:鄂城区2024年“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 月 日

 

鄂城区2024年“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行业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是否纳入信用风险分类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股室)

实施时间

1

学校

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的检查

各类学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收费情况的检查

区教育局XX股,电话:XXXXX

区市场监管局餐饮股电话:027-60876312;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5

10月底前

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2

校外培训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经营情况;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检查。

校外培训机构

 

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区教育局

区市场监管局网监股,电话:027-60876186;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5

10月底前

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违规张贴宣传品。

区城管局

10月底前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3

娱乐业

娱乐场所取得许可情况及治安、消防、卫生等情况的检查

各类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检查(包厢、包间等是否按规定设置)

区文旅局

区公安分局

10月底前

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区卫健局

10月底前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电话:027-60876139

10月底前

4

宾馆、旅店业

旅馆业取得许可证情况、治安管理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宾馆、旅店明码标价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027-60876325

10月底前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区卫健局

10月底前

5

互联网上网服务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各类网吧、网咖等提供上网服务场所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职责及治安的监督检查

区文旅局

区公安分局

10月底前

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电话:027-60876139

10月底前

6

演出业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及消防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治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区文旅局

区公安分局

10月底前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电话:027-60876139

10月底前

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7

体育经营行业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游泳池

 

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区文旅局

区卫健局

10月底前

8

医疗机构

卫生健康监督检查

各类医疗机构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区卫健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3、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网监股,电话:027-60876186;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5;药化股,电话:027-60876508

10月底前

9

餐饮服务行业

食品安全情况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

 

排放油烟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餐饮股,电话:027-60876312

区生态环境分局

10月底前

出店经营

区城管局

10月底前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

10月底前

10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机动车检验方法、过程、结果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科认股,电话:027-60876351

区生态环境分局

10月底前

11

成品油销售

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的检查;成品油经营主体资质许可的检查

成品油销售企业

 

成品油质量抽查监测、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区发改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电话:027-60876318;计量股,电话:027-60876323

10月底前

对危化品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

区应急局

10月底前

对加油站点消防安全的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12

保安服务业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各类保安公司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区人社局

10月底前

13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14

爆破作业单位

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有关制度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15

交通运输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情况的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交通安全管理检查

区住建局

区公安分局

10月底前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网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企业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价监股:027-60876325

10月底前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经营服务行为的检查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价格行为检查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价格行为检查

对小微客车租赁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检查

小微客车租赁经营者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16

公章刻制业

对印章行业的监督检查

从事公章刻制相关单位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17

农用品

农药监督检查

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股,电话:60876186;计量股,电话:60876323;

10月底前

肥料监督检查

从事肥料生产经营的单位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

兽药监督检查

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从事农机经营的单位

18

农水产苗种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种畜禽质量安全检查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从事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的单位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生猪屠宰活动监督检查

19

汽车销售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情况检查;对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情况检查

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

 

税务情况检查

区发改经信局

区税务局

10月底前

2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机构

 

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网监股,电话:027-60876186;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5

10月底前

21

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

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督检查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区住建局

区生态环境分局

10月底前

22

粮食市场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原粮销售以及执行有关制度、政策情况的检查

粮食购销领域企业

 

价格行为检查

区发改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3

10月底前

23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

区应急局

区公安分局

10月底前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24

劳动用工企业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25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单位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建局

10月底前

26

燃气经营行业

对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的检查

区住建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对燃气设备的质量安全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电话:027-60876327

10月底前

27

房地产市场

对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物业企业

 

价格行为检查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3

10月底前

28

城镇供水取水企业

对城镇供水企业、饮水供水企业、日常取水企业的监督检查

供水取水企业

 

日常取水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10月底前

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区卫健局

10月底前

29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30

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

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其他医疗机构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药化股,电话:027-60876508

10月底前

31

危险化学品行业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股:027-60876139

10月底前

32

招投标行业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区行政审批局

区住建局

10月底前

33

社会组织

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社会组织

 

价格行为检查

区民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3

10月底前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34

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检查

养老院

 

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10月底前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电话:027-60876327

10月底前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10月底前

35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区人社局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电话:027-60876323

10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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