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培育粮食龙头企业政策
新引进的国家级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10亿元、5亿元和1亿元的粮食加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
支持粮食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加快粮食科技成果转化,落实转化奖补资金200万元。
(二)鼓励培育龙头企业政策
对新引进的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奖补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和5万元;对新进规的农业企业每家奖补20万元。
对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过10亿元、5亿元和1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
(三)鼓励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政策
对当年认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个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支持符合条件的联合体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个省级联合体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四)鼓励农业品牌营销宣传政策
对新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万元。
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分别奖补10万元。
对新获得全国“一村一品”(或“一镇一品”)的示范村(镇)奖补20万元。对新获得全国“产业强镇”的示范镇奖补50万元。
(五)鼓励农文旅融合发展政策
受益范围与补助标准:对新评定国家5A、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投资主体1000万元、300万元。支持沿四峰山、白雉山及长港河沿线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在以上政策支持额度基础上再增加50%奖励。
政策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
027-60205289
区农业农村局
027-6089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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