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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鄂城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1-01763 发文字号: 规范性文件清理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发文单位: 鄂城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失效日期:

各镇、街、开发区,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区政府对营商环境领域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区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区直相关部门要对决定修改的文件内容迅速修改,报区政府集中发布。

    

  附件:1.决定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6件)

  2.决定宣布失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5件)

  3.决定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4.决定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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