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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发改经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区发改经信局 日期: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鄂城区发改经信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城区发改经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截至目前,通过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政策解读2条。

2.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结率达到 100% 。共办理审批(项目建议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项目208个,办理备案项目465个,共计673个。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机构职能、设置和部门人员构成等概况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法规类信息;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等规划类信息;四是局重点项目公告公示、项目审批等工作动态类信息;五是人事任免等人事类信息;六是“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以来,区发改经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被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通过运用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公开形式,我局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基本做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公开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

我局门户网站按照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设置,并由专门人员及时维护。基础版块为“政策公开”、“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机构职能”、“政策解读”、“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专栏,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更新均在平台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方面问题整改。规范信息上传流程,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对我单位需上传信息进行详细梳理审核,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2024年,我局将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服务工作,巩固好已有成果,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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