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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城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0条信息,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重点工作,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公开目录”“领导信息”“领导活动”“机构职能”“财政资金”“公共法律服务”“回应关切”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相关工作部署、实时动态、推进落实等政务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明确局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职责、公开重点、公开方式以及需要补充发布的文件资料,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并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全面落实《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栏目平台建设,信息发布做到质量和数量并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结果公开得多,工作过程公开得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调研较少,对于群众的知晓需求了解得还不透彻。对此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素质提升。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大主动关切力度。密切关注群众聚焦问题,尤其注意收集政策调整公告发布后的民意、民声,及时主动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我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1件(会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答复完毕,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信息,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围绕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及时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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