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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城区卫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卫生健康信息,努力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鄂城区人民政务网站公开信息89条,主要公开我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结果、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卫生健康领域工作等内容和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事项、许可结果、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服务理念,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更好的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三)信息管理

  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修订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遵循“谁审查、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参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不断丰富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做好部门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建设,主动向公众推送卫生健康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开放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同时,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等方面缺少创新,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不够理想,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不够多样化。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卫生健康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拓展公开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办理系统进行公开,切实做到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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