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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3-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城区卫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卫生健康信息,努力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公开信息57条,其中行政许可结果4条、行政处罚裁决结果1条、投诉渠道1条、农村订单免费医学生资格申报1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1条、卫生健康活动18条、信息发布31条。全年共制定5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99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2022年,我局共受理涉及卫生健康信息公开申请43件,同意公开43件,均按期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遵循“谁审查、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四)平台建设

  我局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深度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开放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同时,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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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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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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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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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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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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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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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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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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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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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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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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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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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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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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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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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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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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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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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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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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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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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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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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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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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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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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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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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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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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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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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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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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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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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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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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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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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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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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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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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等方面缺少创新,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卫健系统所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拓展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8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毕,并及时在办理系统进行公开,切实做到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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