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智能问答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2021年鄂城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鄂城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1日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司法局认真贯彻《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措施,借助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我们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规定,安排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与发布。

(三)畅通公开渠道。在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同时,我局发挥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最大限度地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不足: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网站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发布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力量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都由相关人员兼任,业务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联系人:张俊豪    联系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