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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花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鄂城区花湖镇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公布花湖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花湖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城区花湖镇南京路6号;邮政编码:436054,电话:027-6069949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花湖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基层党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防汛减灾、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花湖开发区2021年累计公开信息297条,其中:报刊、电台(含电视台)公开46条,政务网站公开43条,微信公众号公开16,其他传统途径公开192条。公开内容涉及政务动态、党史学习教育、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财政资金、民政政策、食品安全、城乡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信息。  

  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主要通过公开栏、会议、广播、标语、媒体、干部宣讲、鄂城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湖北日报、鄂州日报、鄂城融媒、鄂城基层党建公众号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社会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公开形式不够多元化;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然存在表述不准确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没有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速度、质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大美花湖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345热线答复情况。2021年共收理12345公共服务平台热线反映的内容281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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