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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鄂城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城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成效不断提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监督审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健全审查流程,规范信息管理,任务定岗,责任定人,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鄂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为主要渠道,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鄂城区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多渠道、多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54条,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6件、政协委员提案88件,回应网民留言65523条。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托网站专题(栏),聚焦就业、养老、教育、卫生、医疗、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切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发布3560条。二是强化“十四五”规划专题建设。开设“十四五”规划专题归集整理公开各类规划文本8条。三是推进重要政策精准解读。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初步建立政策问答平台,将各区直部门纳入平台,汇集各单位最常见最关注的政策问答,全年共发布13条政策文件并同步关联解读。四是推动清单事项有据可依。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及时准确公开“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本年度办结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主要集中在予以公开信息方面,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0件、行政诉讼0件。进一步规范申请答复发布渠道,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版本标注、依申请公开答复期限及监督执纪渠道等内容,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从源头上规范,清理并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公开。从标准上引领,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集中公开鄂城区26个领域标准目录,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程。 

  (四)平台建设 

  一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在数据开放、智能搜索、IPV6改造、在线访谈以及集约化平台等方面建设。2021年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评估暨第二十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发布了第二十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另一方面拓展平台传播渠道。截至目前,鄂城区国、省两级平台备案管理新媒体账号1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个,新浪微博4个。建立鄂城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及时解读发布重要政策文件。

  (五)监督保障 

  围绕《湖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共参与两次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暨业务培训专题会议,分类别、分层级对31项考核指标67个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整改路径。市级印发《鄂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按照“每半月一提示,每季度一通报”的考核机制,梳理出鄂城区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压实责任,督促整改。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鄂城区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无行政许可事项处理决定,无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处理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历史累计)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7.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政务公开已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下步工作中,我区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区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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