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
政务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和市、区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综合我中心实际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情况
完成机构改革,整合机构职能、聚拢业务人员,提高招标采购效率。招标采购软、硬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招标采购开、评标场地建设,完善同步摄录、在线刻录等各项监控软件系统。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和“重振疫后经济”,中心针对重大项目采购提供个性化服务。建设鄂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不见面招投标,交易依托稳定的基础建设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投标人得经济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2020年我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达10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9条,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信息91条,向区委办报送信息8条(主要是我中心工作动态、工作总结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中心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总体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中心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认识高度以及各方面的能力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在中心工作上在信息建设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硬件设备、网络电信等。
2021年,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完备信息化网络、硬件设施。努力打造成为阳光、透明、公开、高效的政府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