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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湖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花湖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
 花湖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公布花湖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花湖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城区花湖镇南京路6号;邮政编码:436054,电话:027-606994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花湖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基层党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防汛减灾、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花湖开发区2020年累计公开信息356条,其中:报刊、电台(含电视台)公开24条,政务网站公开3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93条,其他传统途径公开200条。公开内容涉及政务动态、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财政资金、民政政策、食品安全、城乡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文化计生及教育等方面信息。

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主要通过公开栏、会议、广播、标语、媒体、干部宣讲、鄂城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湖北日报、鄂州日报、鄂城区融媒、鄂城基层党建公众号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社会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全面,公开形式不够多元化;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没有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上报至区政府,才可在区级政府网站公开;三是缺乏政务信息公开专职人员。

改进措施:一是利用多种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立足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主动提供新闻素材、畅通采访渠道、邀请媒体负责人列席工作会议等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鼓励其做好工作的统筹兼顾,并通过公务员招录、社会招聘等方式吸纳专业性人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345热线答复情况。2020年共收理12345公共服务平台热线反映的内容180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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